第六十七章

杀羊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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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如果那三个看着就像流氓的男子只是骂一下就走人,或许朱元玉就不会随便插手了,自古以来清官难断家务事,帮了弱者说不定人家到最后还会掉过头来埋怨他多事。

    譬如有一对小夫妻当街吵架,男的要打女的,这时有人出来阻止,男的被怒火蒙蔽了双眼,不分青红皂白的连劝架的人都要打,劝架的人反击了,结果被女的给拦住了,还责怪劝架的人打了自己的丈夫。

    所以说凡是亲属之间的吵架,旁观的外人不便插手,一个不小心就两头不是人了。

    不过现在老夫妇的情况有些不同,听他们的对话好像为首的那个贼眉鼠眼男做了对不起人家的事,而且三个大男人……虽然是一副饥民模样,围攻两个上了年纪的老人,还是让人齿冷。

    老头都被逼着拿刀自卫了,搏斗中万一伤到了自己,留下神志不清的老妇,也是可怜事。

    虽然是萍水相逢,但是要眼睁睁地看着不管,朱元玉还没有那么冷血;况且他对老夫妇抱有极大的好感,更是不会就这样冷眼旁观、坐视不管。

    朱元玉一声令下,戚翺像只身形矫健的豹子一样窜了出去,三两下就放倒了三个流氓。

    老头手拿着刀,身后护着老妇,脸上呆呆的没反应过来。

    朱元玉看也不看趴在地上的三人,走到了老头的面前,伸手把老头手中的刀拿下,再看一下他身后的老妇,确定对方没有受到什么惊吓,稍稍放下心。

    老夫妇的面摊虽然没有位于闹市中心,但周围的流动人口还是比较密集,临近夏日中午的烈日把街道烘得一丝水分都没有,即使这样依旧有人留意到面摊发生的骚动,宁愿顶着头上高挂的太阳热得汗流浃背,也要停下脚步好奇围观,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样子。

    回过神的老头叹了口气,他觉得今天的生意大概是做不下去了,还是收拾一下东西回家吧。

    见老头开始一样一样的把家伙收拢好,朱元玉知道他可能是要收摊了,便让开了些,无意一看,却发现那三个流氓还没走,正一脸愤怒的瞪着自己这边,却不敢像刚才那样上前要揍人,恐怕是慑于戚翺的武力。

    朱元玉瞅了眼觉得没有戏可看正在散去的路人,想了想对老头说道:“老人家住哪儿?我送两位回家吧。”

    他是看那三个流氓没有放弃纠缠的打算,怕他们会趁老夫妇回家路上下黑手,到时候可能不会有人出手相救,两个身体孱弱的老人又怎么敌得过三个流氓,所以想护送他们回家。

    不过——

    三个流氓一副虎视眈眈的样子,还有老头的态度,说明双方纠缠了有一些日子了,可能日后还会继续纠缠下去……只有千日做贼的,没有千日防贼的,这样老夫妇的处境只会越加难过。

    朱元玉一个外人,虽然也认为这事有些不妥,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,但他是不方便插手的。

    老头也不傻,听朱元玉的话就明白他的意思了,他也心知肚明,单凭自己这个糟老头也是挡不住那三人的,要想平安回家,接受朱元玉的好意是最合适的做法。

    知道自己这样做可能会牵连到两个小伙子,老头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这样做是不是正确的了,只是看到自己身边一脸懵懂的老伴,老头还是老脸一红同意了,就是他的脸色和幽溪城的男子一样是蜡黄蜡黄的,根本看不出脸红的症状。

    “唉!那就麻烦两位小兄弟了!我家就在这条街走下去再拐几个弯的小巷,不远的。”

    对朱元玉和戚翺说完,老头一脸温和的看向老妇,像是哄小孩一样笑道:“我们回家喽!”

    老妇眼睛一亮,高兴的点了点头,咧嘴回笑道:“好、好!回家!”

    老头利索的整理好了家伙,推着板车带头走在前面,老妇亦步亦趋的跟随着。

    两个青年又怎么会让一个老人独自把板车推回去。

    朱元玉的脚是伤在了脚底比较靠近脚后跟的位置,所以他一只脚踮着脚尖走路还是可以的,只是姿势就怪异了点,不过他也不在意这个就是了。

    瞄了戚翺一眼,示意他不要继续把自己当作病人一样扶着,还是到前头帮忙推板车才是正经事。

    戚翺有些不放心的垂下眸子,几乎可以把朱元玉的脚背盯出一个洞来,最后还是被他坚持的态度动摇了,放开手,确定他是可以不靠着自己也能走路的时候才放下心,同时又不知为何突然有些失落。

    “少爷您脚伤还没好,要不属下把人送回去就可以了,您——”戚翺扫了一下周围的环境,指着对面的茶肆接着说道:“您过去歇歇,属下送完就会迅速赶回。您看这样行吗?”

    朱元玉岂非不知好歹的人,明白戚翺是为自己着想,自己即使跟上去说不定还会让他分心照顾自己,还不如留在茶肆喝茶等他回来,于是便点点头同意了。

    “老人家,我脚伤未好,就不便同行了,他会替我把您们送回家的。”

    老头连忙摆手道:“不是什么大事!我都没曾留意到你的脚伤,实在惭愧……别担心我们,你歇着,不然扯到了脚伤就不好了!这位小兄弟送我们就可以了!”

    等戚翺推着板车护送老夫妇走远了,朱元玉才走进了戚翺所指的茶肆。

    “客官,喝什么呀?”

    “普洱。”

    “好嘞!客官可要点什么吃的?”

    “你们这里最出名的茶点是什么?”

    “绿豆糕。”

    “那就这个吧。”

    “好嘞!这就给你送来!”

    等茶肆的小二提着普洱茶和端着绿豆糕上来,朱元玉终于放下心——幸好不再是满碟的蛆虫。

    先倒了一杯普洱茶润润喉,将配备的筷子弃之不用,朱元玉用修长洁净的手指拈起一块小巧玲珑的绿豆糕慢慢送入嘴,这绿豆糕入口虽松软,但无油润感,细腻得瞬间就在口腔内融化了,非常美味。

    盛着绿豆糕的碟子不过巴掌大小,最上一层是一块绿豆糕,已经被朱元玉吃掉了;第二层是三块绿豆糕,最下面一层是五块绿豆糕,一碟绿豆糕总共九块绿豆糕。

    别看朱元玉好像吃得很慢,但是碟子上的绿豆糕一下子就被消灭了七块了,满足了口腹之欲的他才停下来。

    某样东西即使再好吃,但也不能多吃,这是他从母亲王春梅那学到的养生知识。

    朱元玉还是个乐于和亲属一起分享好东西的人,对于他认同的亲属,他从来都不会吝啬。

    让小二过来,朱元玉吩咐他打包了两份绿豆糕,待会回悦来客栈的时候一同带回去。

    见没事可做了,朱元玉就想打探一下消息,他对悦来客栈的饭菜一直耿耿于怀。

    茶肆里也没几个客人,朱元玉就对小二招了招手,打算先从他下手套取情报。

    小二满脸笑意的走过来,“客官,有什么用得着小的地方?”

    茶肆的小二虽然同样是脸色蜡黄,但是比起悦来客栈的伙计要好太多了,脸上的笑容也真诚多了。仔细一瞧,他居然还长着一对水灵灵的大眼睛,像是会说话一样,让人看了不由心中一软;要换作了是母性泛滥的女同胞或许心都得柔成一片水滩了。

    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朱元玉觉得眼前的小二就像一只可爱的小狗,特别想揉一下他的脑袋瓜。

    小二也才十一二岁的样子,没有太大的防备心,加上他觉得眼前的公子长得特好看,他认为长得好看的人都是好人,所以就对于这位好看的公子找自己谈话的事非常的开心欢喜。

    “公子,小的叫狗蛋。”似乎觉得自己的名字有点不太好听,狗蛋害羞的微微低下脑袋瓜,连耳根红了都不知道。

    也不知道这位好看的公子会不会嫌弃自己——狗蛋莫名的在心里默默想到。

    朱元玉倒是不会嫌弃,只是有点无语,好像叫狗蛋的人也挺多的。

    偷偷瞅了一眼好看的公子,却被人家抓个正着,狗蛋几乎都快把头埋进了胸口了。

    “狗蛋呀……看来你的家人挺爱你的。据我所知,一般父母亲都会在自己孩子小的时候给他取个贱名,认为这样的孩子好养活,希望孩子的一生没病没灾,健康快乐成长。”

    “是这样的吗?”狗蛋猛地抬起头,大眼睛发亮,他一直觉得自己的名字不好听,却从来不知背后居然会有这么大的意义。

    随后狗蛋又不知道想到了什么,眼神顿时黯淡下来,脸上的表情看起来有些悲伤。